一般规矩规划指导思想路基护栏应选用宽恕规划理念,对路侧安全净区内的障碍物进行妥善处理公路路侧安全净区的宽度得不到满足时,应按护栏设置准则进行安全处理不同型式的路基护栏之间或路基护栏与桥梁护栏之间应进行过渡处理。
规划次序收集公路平纵面线形、填挖方数据及运营车辆构成、交通量、运转速度和规划速度等数据收集或调研公路两头安全净区内的各种障碍物分布情况及与其他公路、铁路等穿插的资料确认护栏防撞等级及选择护栏型式。
设置准则路侧护栏车辆驶出路外有或许形成二次特大事故的路段有必要设置路侧护栏。凡符合下列情况、车辆驶出路外有或许形成单车特大事故或二次重大事故的路段有必要设置路侧护栏,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周围坡斜度和路堤高度规矩规划之内的路段,路侧有江、河、湖、海、沼泽、航道等水域的路段。
凡符合下列情况、车辆驶出路外有或许形成重大事故的路段,应设置路侧护栏,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周围坡斜度和路堤高度规矩规划以内的路段,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路侧安全净区内设有车辆不能安全穿越的照明灯。
摄像机、可变信息标志、交通标志、路堑支撑壁、声屏障、上跨桥梁的桥墩或桥台等设备的路段,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侧边沟无盖板、车辆无法安全穿越的挖方路段,三、四级公路路侧有山崖、深谷、深沟等的路段。